正是由于有的用戶將負載功率因數誤認為是設備的“輸出功率因數”,不但將歸屬關系搞錯了,而且還引出了一個根本不存在的概念。既然是“設備的輸出功率因數”,那么設備的輸出功率就必須服從這個功率因數值,也就是說“功率因數為0.8的100kVA 設備在帶線性負載時也應給出80kW的輸出功率”。如果這種誤解僅僅是個別用戶,最多導致用戶和供應商方面的矛盾。但如果是制定標準者陷入這個誤區,危害就是全國的設備制造商。使用致遠電子的PA8000功率分析儀可同步測量各類電力設備(如UPS、逆變器、整流器等)的輸入功率因數和負載功率因數。避免誤解再次發生,如圖 4所示。